公平竞争 共同提高
——公司“颐和丽晶”钻孔桩项目内部竞标
工作圆满结束
根据司字〔2007〕2号文件精神,公司对“颐和丽晶”钻孔桩施工项目,通过内部竞标决定施工单位。竞标通知于九月五日发出后,得到一、二、三、四工程部的积极响应,均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本次竞标活动,在九月十日截标规定时间前将标书送到指定地点。通过开标、评标、询标、评议等过程,最终一工程部以综合得分第一的优势,有幸成为“颐和丽晶”钻孔桩施工的中标单位。第二工程部评为第二标。
纵观本次竞标全过程,无论是竞标书的起草,评标办法的拟定,还是投标书的编制,较之前两次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。譬如:商务标提供了统一的报价格式,增加了技术标内容,制定了具体的评分办法。而各单位竞标书的制作则表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:(一)各单位领导重视,参与了整个标书制作的策划;(二)报价构成考虑较周全,除按规定的格式填报价格外,各单位对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均作了预提;(三)机械分包费、劳务分包费贴近市场水平;(四)技术标中对工艺特点、工艺流程阐述较充分;(五)对竞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具体响应,并编写了相应的技术措施;(六)提出了争创区、市级文明施工现场的承诺;(七)对公司存在的质量缺陷、顾客抱怨等问题,加大了处罚力度的承诺,提出了争创企业品牌的目标。
在标书的评审过程中,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,如:有的工程部报价不够严谨,出现了掉项漏报的现象;对招投标的规则不够熟悉,譬如提出了管理目标,却没有违约的处罚承诺;对安全文明施工、安全用电方案及安全管理体系阐述不够等等,而这些恰恰都是招投标评议的重点。
此次内部竞标,对加强项目管理,提高工程部的市场竞争力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,希望各单位好好总结参加本次竞标活动的得失,提高投标能力,中标单位更要严格履行投标承诺,圆满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,打造企业品牌。